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因用地东西长南北短,出入口方向全部只能朝南面道路方向。在上述设计理念基础上,方案考虑功能组织上按东西向分区,使得各区联系合理且拥有各自直接对外的出入口,用环路组织交通组织、让出建筑前广场,交通消防合理。另一方面,建筑北侧背靠山体,河流-广场-建筑-山体的纵向布局在视觉上使得建筑空间从道路向山体逐级抬升,建筑形体与自然环境和谐相融。外立面用石材、深瓦、搭出“山型”建筑的骨架,加玻璃开窗、金属条板等细部丰富建筑元素,使立面简约大气同时不失隽美。场地竖向设计上,为排水便利,以及视觉平整,规划用地仍然自东向西倾斜,但减少倾斜角。土地平整后注意临近山体水土保持。建筑设计注意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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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
项目地点
: 湖北-十堰-张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