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嘉兴港区南湾路东侧龙湫路南侧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3-01-10 朱旭恒 411

    嘉兴港区南湾路东侧龙湫路南侧地块46891.0m2,位于嘉兴港区乍浦镇,南湾路东侧,北至龙湫路、南至王家堰路、东至气象路

嘉兴港区南湾路东侧龙湫路南侧地块原用途为农田和民居,且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和居住用地(07,属于甲类地块,地块同时满足《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第十四条中属于甲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相应的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的五个条件,为排除不确定因素,我单位委托浙江和一径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CMA201112052742)于2022519日进行了16个点位现场快检设备筛查,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辅助设备监测地块表层土(0~0.5m)重金属和有机物含量水平,辅助判断地块情况。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PID检测结果为0.42~0.76ppmPID检测结果均低于10ppm,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的XRF检测结果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13)“附录A部分关注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中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地块内现状土壤颜色正常、无明显异味;根据对本地块表层土的快速筛查结果,地块表层土壤无明显异常。

综上,嘉兴港区南湾路东侧龙湫路南侧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现状可接受,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第十四条中属于甲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相应的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的五个条件,可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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