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原桐乡市雄鹰皮草有限公司东安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2022-12-15 朱旭恒 2441

原桐乡市雄鹰皮草有限公司东安厂区地块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崇福镇东安村,东邻京杭大运河支流,南接崇福镇东安村村道,西邻农田,北邻京杭大运河,地块呈四边形,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95380092°,北纬30.521319772°地块用地红线范围面积31939.09m2根据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桐乡市崇福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稿)》,原桐乡市雄鹰皮草有限公司东安厂区地未在规划范围内。根据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桐乡市崇福镇城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稿)》,原桐乡市雄鹰皮草有限公司东安厂区地块规划作为生态绿地。根据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关于桐乡市雄鹰皮草有限公司东安厂区地块的情况说明》:后续该地块将按照《桐乡市崇福镇城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稿)》作为生态绿地,种植林木等植物复绿,禁止在地块内种植农作物、养殖动物,同时限制无关人员进入该地块。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0]51号),生态绿地为林地(03/草地(04),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属于非敏感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中二类用地的污染物限值进行评价。

结合原桐乡市雄鹰皮草有限公司东安厂区地块初步调查、详细调查与补充调查结果,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六价铬、总铬浓度不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13)中商服及工业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限值,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因此,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应当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关注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并进一步根据用地方式、暴露情景和可接受风险水平,确定关注污染物的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结合具体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明确需要管控或修复的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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