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嘉兴港区原浙江多凌拉链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2-12-13 朱旭恒 129

嘉兴港区原浙江多凌拉链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乍浦镇雅

山东路与牛桥路交叉口,北侧和东侧至牛桥河,南至雅山东路,西至牛桥路,总用地面积

约16512.5 平方米,中心坐标经度为121.113496°,纬度为30.614313°。1999 年-2019 年

土地使用权人为浙江多凌拉链有限公司,2019 年后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回,地块出租承

包农民种植水稻。1999 年前,本地块为农田,1999 年开始地块北侧新建厂房,浙江多凌

拉链有限公司生产使用,至2019 年企业停产搬迁拆除,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后表层土种植

水稻,目前地块内水稻已收割,表层土为粘土,与地块外北侧水稻土基本一致,红线外北

侧清挖有一条缪港河道。根据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嘉兴港区总体规划2017-2035 年》(2017.11),嘉兴港区原浙江多凌拉链有限公司疑似

污染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第一类用地,本次调查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本次调查共布设16 个地块内土壤采样点位、3 个地块外底泥采样点、2 个地块外土壤

对照点采样点位(1 个柱状和1 个表层采样点),共计送检了64 个地块内土壤样品、5 个

地块外土壤对照点样品、3 个底泥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要求必测的基本项45 项、石油烃(C10-C40)、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苯酚、蒽

醌、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锑、硒、丙酮;本次调查共布设6 个地块内地下水

采样点位、1 个地块外地下水对照点采样点位和3 个地表水采样点位,共计送检了6 个地

块内地下水样品、1 个地块外地下水对照样品和3 个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与《土壤

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土壤必测45 项

相对应的地下水指标以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一般化学指标、石油

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

辛酯、苯酚、蒽醌、苯胺、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锑、丙酮,地表水增测总磷、

总氮。根据嘉兴港区原浙江多凌拉链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得出

如下结论:

1、土壤和底泥质量状况

本次调查采集的土壤和底泥样品中,土壤pH 值在7.12~9.38 之间,共8 种重金属(铜、

镍、铅、锑、硒、砷、镉、汞)、1 种半挥发性有机物(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和石油烃(C10-C40)存在不同程度检出。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II

2、地下水质量状况

本次调查采集的地下水和地表水样品中,共15 种一般化学指标(pH 值、色度、浊度、

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

碘化物、氨氮、耗氧量、挥发酚、硫酸盐),13 种重金属(六价铬、镉、铅、镍、铜、砷、

铝、铁、锑、钠、硒、锰、锌),1 种半挥发性有机物(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存在不同程度的检出。其中浊度检出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

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地表水样品中DW1、DW3 点位总氮超过《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限值,其他指标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Ⅳ类限值以及参考的《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

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美国环保署(EPA)《Regional Screening Level (RSL) Summary

Table (TR=1E-06,HQ=1)》中tapwater 限值。浊度、总氮超标可能是由于2022 年5~6 月份

地块内及周边农田开始种植秧苗,农田灌水和施肥等人为作用,对地块内地下水及地块西

侧地表水产生了影响。

嘉兴港区原浙江多凌拉链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

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除浊度外,其他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Ⅳ类限值以及参考的《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

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美国环保署(EPA)《Regional Screening Level (RSL)

Summary Table (TR=1E-06,HQ=1)》中tapwater 限值,浊度属于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

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无风险,因此不启动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嘉兴港区原浙江多凌拉链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无

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工作。


电话咨询
案例展示
QQ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