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全面推进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

2006-05-18 admin 150

提高认识 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全面推进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
浙江省建设厅厅长 张苗根

(2006年3月2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 这次建设部召开全国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部署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全面推进这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浙江省建设厅就我省建设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情况作一简要发言。

 ? 一、认清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

 ?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及市场交易的不断活跃,商业贿赂的现象也十分严重,它破坏市场交易规则,扰乱市场正常秩序,腐蚀干部,毒害社会,已影响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央和国务院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住了要害,扭住了关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我省建设系统各级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干部职工将遵照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行动起来,狠抓具体落实,规范市场,净化环境,推动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 二、强化组织领导,周密计划安排

 ?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中央和国务院有关会议召开后,我厅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认真研究,并成立了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要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

 ?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在学习贯彻和调查研究基础上,我厅制定了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并就治理重点、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政策规定,作出了具体要求。

 ? 三是全面号召动员。3月14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我代表建设厅在会上发言,要求全省建设系统各级党政领导和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部署上来,积极工作,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整体推进

 ? 根据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建设部的安排要求,我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专项集中治理,建设各行业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遏制,案件明显减少;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基本消除;整体联动、齐抓共管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全面展开治理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 一是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行业认真查找不正当交易行为及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并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开展"阳光建设"和供水、公交、燃气行业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对自查自纠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整改。

 ? 二是大力加强市场监管和建设工程效能监察。建立健全我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以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组织体系。完善统一建设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对有行贿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场准入上给予严格限制,对犯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坚决清出建设市场。严格实施工程建设廉政建设准入制,建设单位、工程参建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双方必须签订廉政合同,明确作出廉政承诺,治理和预防工程建设中的商业贿赂问题。

 ? 三是全面推行"阳光建设"。将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及社会团体的所有行政行为、公共服务行为规范公之与众,全方位、全过程、全范围实施阳光操作运行,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保障人民群众监督的权利,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现象及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阳光建设"的重要内容。继续健全我省建设部门和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开展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查治预防,深入开展商业贿赂犯罪法制宣传教育和调研工作,建立惩治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

 ?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的统一部署以及汪部长、刘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突出治理重点,迅速展开工作,克难攻坚,早出成效,为推动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转载自建设部网站

http://www.cin.gov.cn/indus/exp/20060330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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