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柯桥区平水PS-051-14四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023-01-12 朱旭恒 567

柯桥区平水PS-051-14四丰地块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四丰村,东至蔡家路,南至四丰路,西至山体,北至山体。用地总面积为33993m2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规划为一类城镇住宅用地R1。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的分类体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居住用地(代码07)、城镇住宅用地(0701)中的一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1)。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该地块由农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属于甲类敏感用地,符合调查启动条件,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明确该地块对于后续开发利用规划,是否属于污染地块。

受绍兴兰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10月对绍兴市柯桥区平水PS-051-14四丰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主要为民居、农田和空地等,周边500 m内历史上无工业生产企业不涉及工矿企业用途,地块内及周边不存在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废气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与填埋地块内及其周边均未发生过生态环境污染泄露事故;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现状土壤颜色正常、无明显异味,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工业污染源,调查表明地块及周边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

综上,柯桥区平水PS-051-14四丰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工业污染源,地块环境现状可接受,满足《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第十四条中属于甲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相应的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的五个条件,可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第一阶段识别调查,柯桥区平水PS-051-14四丰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可以作为一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1)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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