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贤新城公共服务配套用房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2-11-24 朱旭恒 181

本项目调查评估地块为崇贤新城公共服务配套用房项目地块,地块位于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南至陆家桥新苑综合楼,北至石太线,西至崇超南路,东至崇贤创新产业园。总用地面积为4398平方米(约6.597亩)。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2019年建为临时停车场使用至今。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113202200018号)》,地块将调整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22),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属于居住用地(07)中的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本次调查地块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甲类地块。因此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受杭州市临平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团队于2022年6月至10月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本报告。

土壤样品检出项目包括:pH值、6种金属(砷、镉、铜、铅、汞和镍)、石油烃,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国家筛选值)。六价铬、所有VOCsSVOCs在全部土壤样品中均低于检出限。

地下水样品检出项目为:pH值、耗氧量、氯离子、硫酸盐、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氮(以N计),3种金属(砷,铜,镍)、石油烃,其中仅氨氮和耗氧量检出浓度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下水国标)中IV类标准限值,其余检出浓度均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下水国标)中IV类标准限值。氨氮和耗氧量为V类标准限值。氨氮和耗氧量不是有毒指标,根据《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在场地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且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的前提下,这些指标无需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值经风险评估计算其风险可接受,且参考《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低于其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常规因子、其他金属、所有VOCs、所有SVOCs在全部地下水样品中均低于检出限。

综上,崇贤新城公共服务配套用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物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基本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标准。满足《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敏感用地开发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051号)属于居住用地(07)中的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使用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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