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塘栖一幼西小河园区新建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塘栖一幼西小河园区新建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西苑村,征地总面积为6359m2。根据前期测绘资料,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分析多地块坐落分组汇总表》地块原用途组成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6320 m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5H1)39 m2。该征地地块位于西小河街以南、广济路以东、翠紫河以北、在建商业以西,规划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R22(幼儿园用地)。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的分类体系,教育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教育用地(0804)中的幼儿园用地(080404)。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由于地块内含有39 m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变更为幼儿园用地(080404),属于敏感用地,符合调查启动条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明确该地块对于后续开发利用规划,是否属于污染地块。
受杭州临平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工业大学项目团队于2022年9~10月对该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及闲置用地后变为居住用地及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农贸市场绿化及道路区域),并无工业企业,不涉及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输送或储存,地块内民居无家庭作坊生产,无露天厕所,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垃圾定点存放处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集中处理后纳入西小河路市政管网排放,未发生过泄漏及环境污染事件,地块内无外来填土,未涉及废水废气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倾倒与填埋等,基本排除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民居、学校、公园、古镇、农贸市场和空地等,周边500m内历史上无工业生产企业。不涉及工矿企业用途,地块内及周边不存在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废气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与填埋;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生过生态环境污染泄露事故;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现状土壤颜色正常、无明显异味,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表明地块及周边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
为进一步排除不确定性因素,项目组委托苏州斯坦德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进行了9个点位(1个对照点)现场快检筛查,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辅助设备监测地块表层土(0~0.5 m)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水平,辅助判断地块情况。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PID检测结果为0.64~0.84 ppm,PID检测结果均低于10 ppm,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的XRF检测结果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13)“附录A部分关注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中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地块内现状土壤颜色正常、无明显异味;根据对本地块表层土的快速筛查结果,地块表层土壤无明显异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以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综上,塘栖一幼西小河园区新建项目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现状可接受,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4.2.1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以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第一阶段识别调查,塘栖一幼西小河园区新建项目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可以作为幼儿园用地(080404)开发利用。